江西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稻田重金屬污染防控技術方案》的通知
來源: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各設區市農業局:
現將《稻田重金屬污染防控技術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農業廳辦公室
2017年8月8日
附件:江西省稻田重金屬污染防控技術方案
附件:
江西省稻田重金屬污染防控技術方案
為進一步指導我省稻田重金屬超標區域水稻生產,降低農產品產地環境風險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技術方案。
一、強化污染源控制
配合環境保護和水行政部門加強灌溉水源監測,避免使用重金屬超標的水源進行灌溉。灌溉水重金屬超標地區,鼓勵采用積蓄雨水或抽取地下水等清潔水源開展替代灌溉。在無法避免重金屬超標水源灌溉的地區,建議在灌溉水進入農田前對灌溉水進行凈化。積極協助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加強肥料監管和檢測,避免使用重金屬含量超標的肥料(包括土壤調理劑/材料)等。
二、積極推廣篩選重金屬低積累品種
在鎘超標稻田優先推廣使用中嘉早17、金優458(早稻),黃華占、湘晚秈13、天優華占(中稻)和早豐優華占、五優航1573(晚稻)等在我省驗證過的鎘積累相對較低的水稻品種。省農業廳將繼續開展我省主栽鎘低積累水稻品種的篩選,并將性狀穩定的重金屬低積累作物品種予以公布,供各地推廣使用。在稻田重金屬超標區域應避免使用重金屬高積累水稻品種。
推廣使用重金屬低積累品種的區域,還應及時制訂發布品種繁育計劃,采取“有機肥培肥土壤、鈍化材料調酸降活、分蘗前期施硒根控、孕穗期淹水生理阻控”等主要農藝治理技術,做到良種良法配套。
三、大力推行水稻重金屬污染防治措施
耕作措施。土壤深翻。根據當地種植習慣、土壤類型和耕作層的深淺,可在春、秋整地時采取機械翻耕、深耕,將表層土壤翻埋到底層,增加耕層厚度至20 cm左右。若稻田耕作層較淺,深耕以不破壞犁底層為準。深翻耕可采取一年一翻或兩年一翻的頻次,但砂質土壤和冷浸田不宜深翻耕。
灌溉管理。適當縮短水稻分蘗期的曬田時間,在孕穗至乳熟期保持田面淹水狀態,水層維持在3-5厘米;盡量推遲灌漿成熟期的稻田排水時間至稻谷收獲前7-10天。鼓勵采用灌溉措施進行重金屬污染防治的地區開展稻田養魚、稻田養蝦等種養結合模式的試驗性探索和安全風險評價。
酸度調節。根據土壤酸化程度可通過施用石灰等堿性材料提高土壤pH值,降低重金屬生物有效性,并根據土壤pH范圍調整石灰等堿性材料用量。對pH<5.0的重金屬污染區域,每畝當年施用100-150公斤左右;對pH為5.0-6.0的重金屬污染區域,每畝當年施用50-100公斤;當土壤pH超過6.0時,不宜再施用石灰。石灰應在稻田整地前一次性施入,通過耕翻和耙田使其在耕層中均勻分布,當年施用石灰后3年內不再施用。鼓勵機械施石灰,提高石灰施用效率和安全性。施用的石灰等堿性材料重金屬含量應符合《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指標》(GB/T23349-2009)質量要求。
施肥措施。按照《肥料合理使用準則 通則》(NY/T 496-2010)合理施肥。增施腐熟農家肥、商品有機肥、生物有機肥或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等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在酸性和偏酸性土壤中,減量施用酸性或生理酸性的肥料,磷肥優先選用鈣鎂磷肥,在缺鋅土壤中基施硫酸鋅等鋅肥,增施硅肥、硅鈣肥等堿性肥料。在水稻分蘗期根部澆施硒肥,在抽穗揚花期葉面噴施硅肥、鋅肥等。
鈍化措施。合理使用土壤重金屬鈍化劑/材料等土壤調理劑/材料,優先選擇施用以天然礦物質、農業廢棄物、生物有機物料、堿性肥料、微生物菌劑等為原料的土壤調理劑/材料。施用的土壤調理劑/材料應能明顯降低土壤中重金屬的生物有效性,且施用成本低、不存在二次污染風險。前期驗證發現,北京力瀾恒通、北京世紀阿姆斯、河南中科明星肥業、隆平高科耕地修復技術等公司的修復產品有較好的鈍化效果,各地可在本地區開展應用驗證,并在確定效果穩定的基礎上推廣應用。省農業廳將繼續在我省開展商品化、專用性土壤重金屬鈍化劑/材料的田間試驗驗證,供推廣使用。
秸稈措施。在有條件的地區,應盡量采取措施從田間移除水稻秸稈,異地還田處理(可就近移至旱地、果園用于作物行間覆蓋),也可將其粉碎發酵后用作作為花卉苗木床土基質,避免田間焚燒或直接還田。同時強化施用有機肥培肥地力。
四、加強結構調整指導
對稻米重金屬超標區域,應進一步檢測評估稻田土壤重金屬污染和農產品超標狀況,加強對種植結構調整的指導。對稻田土壤中輕度污染區,原則上采取上述防治措施進行治理修復和安全利用,可不調整種植結構;對稻田土壤重度污染區,可以因地制宜調整種植結構,應按照《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要求調整種植結構,建議調整次序為:首先,進行不同糧食作物之間的調整,如將稻田改成種植玉米等旱作糧食作物;其次,進行糧油作物之間的調整,如將水稻改種油菜、油料花生等食用部分重金屬含量低的農作物;第三,將水稻改種棉花、苧麻、桑葉等非食用性經濟作物或改種花卉、經濟林木等。對個別稻田土壤污染特別嚴重的區域,應劃定為禁止種植農產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