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發布《農業機械作業安全指南》
來源: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一、農機作業常見危險類型
1.無證駕駛操作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酒后、服用違禁藥品等操作農業機械;
2.拖拉機違法搭載人員;
3.無號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
4.存在超載、超限、超速等行為;
5.拼裝、改裝農業機械等導致不符合農業機械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6.農業機械存在燈光不齊、安全防護裝置與安全標志缺失,以及剎車與轉向系統失靈等安全隱患;
7.農業機械停放、倒車、逆行,存在視野盲區、側翻等隱患;
8.農業機械田間作業時,特別是聯合收割機收割現場,存在農戶撿拾稻穗行為,較易發生機械傷人事故;
9.農機修理或故障排除時,存在機械咬合、纏繞、剪切等危險;
10.農業機械作業時間過長、作業環境溫度過高時,存在機械發熱、油液揮發情況,易引發消防危險。
二、農機作業安全要點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江西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農機安全生產意識,嚴格遵守農業機械操作規程。
2.在作業前對拖拉機、插秧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要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技術檢查,保證其以良好的安全技術狀態投入生產作業。
3.作業前勘察熟悉現場作業環境,檢查現場是否具有影響作業的電線、雜物、人員,對危險地段和障礙物設置明顯標記,禁止閑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聯合收割機作業期間,禁止任何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特別是撿拾稻穗農戶,保證作業區域的安全。
5.注意作業轉移中的行駛安全。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要牌證齊全,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要隨身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嚴禁飲酒后駕駛操作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不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不違法載人,要注意保持安全行駛距離;跨區作業期間發生農機事故的應當及時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報告并接受調查和處理。
6.嚴防機具起火。隨車滅火器要有效,并放在易于取放的位置;夜間維修、加油時應使用手電或車上工作燈,嚴禁明火照明,不得用碰火的方法啟動馬達。